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21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祭祀公業於辦理法人登記前承購土地,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應登記為派下員全體公同共有

會議日期 76 年 07 月 17 日

要旨

祭祀公業於辦理法人登記前承購土地,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應登記為派下員全體公同共有

要旨

祭祀公業於辦理法人登記前承購土地,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應登記為派下員全體公同共有

內容

按台灣關於祭祀公業之制度,於民法施行後,不再認其為法人(最高法院39年台上字第364號判例參照)。祭祀公業所有土地,於民法施行後,視為派下員全體公同共有。本件祭祀公業為重建祖祠,因合併使用需要所承購之土地,揆諸上開判例意旨,於其辦理財團法人登記之前,應依祭祀公業土地清理要點第23點之規定,登記為其派下員全體公同共有,如為表彰該土地係屬其公業財產之實質權利內容,可勸導其辦理財團法人登記後,再為所有權之移轉登記。

(按:「祭祀公業土地清理要點」業已廢止,另公布「祭祀公業條例」)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祭祀公業於辦理法人登記前承購土…」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