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抵押權讓與登記因非屬新設定負擔,自無平均地權條例第59條規定禁止事項之適用

發文機關 內政部地政司發文日期 94 年 08 月 25 日

要旨

抵押權讓與登記因非屬新設定負擔,自無平均地權條例第59條規定禁止事項之適用

要旨

抵押權讓與登記因非屬新設定負擔,自無平均地權條例第59條規定禁止事項之適用

內容

按「讓與債權時該債權之擔保及其他從屬之權利,隨同移轉於受讓人」、「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如經分割或讓與其一部者,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抵押權不得由債權分離而為讓與,或為其他債權之擔保」,分為民法第295條、第869條第1項及第870條所明訂;本案抵押權讓與登記因非屬新設定負擔,自無平均地權條例第59條第1項規定禁止事項之適用。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抵押權讓與登記因非屬新設定負擔,自無平均地權條例第59條規定禁止事項之適用由內政部地政司於民國 94 年 08 月 25 日發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