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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工業區內冷凍烤鰻加工廠斗池排放水是否屬作業廢水案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文日期 95 年 11 月 13 日

內文

全文內容:工業區內冷凍烤鰻加工廠斗池排放水是否屬作業廢水案依水污染防治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8 款之廢水定義如下:「指事業於製造、操作、自然資源開發過程中或作業環境所產生含有污染物之水」。

爰此,工廠因生產鰻魚食品過程中所使用之斗池,雖然未餵食活鰻,其排放水仍視為作業廢水,因此不得直接排入雨水下水道。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工業區內冷凍烤鰻加工廠斗池排放水是否屬作業廢水案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民國 95 年 11 月 13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