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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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
- 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函釋共5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函文主旨、字號及停止適用事由詳如附件
函112.08.02
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函釋共 5 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函文主旨、字號 及停止適用事由詳如附件,請查照。
- 本署99年4月27日環署毒字第0990034790號函釋,自即日停止適用
函112.06.26
本署 99 年 4 月 27 日環署毒字第 0990034790 號函釋,自即日停止適 用,請查照。
- 本署92年2月6日環署廢字第0920009631號「本署於九十年九月二十五日依廢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同意○○公司工廠變更登記為認證補貼之資源化工廠」行政函釋,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函112.06.07
本署 92 年 2 月 6 日環署廢字第 0920009631 號「本署於九十年九月 二十五日依廢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同意○○公司工廠變更登記為 認證補貼之資源化工廠」行政函釋,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本署95年1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50000066號函釋,自即日停止適用
函112.06.02
本署 95 年 1 月 27 日環署廢字第 0950000066 號函釋,自即日停止適 用,請查照。
- 有關「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附表一「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設置規模及條件
函112.05.30
有關「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附表一「乙級廢 (污)水處理專責人員」設置規模及條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7條所稱「規避」,係指違規行為人藉故不予協力配合,致使主管機關無法進行查核、命令、抽樣檢驗或封存保管作業
函112.04.27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57 條所稱「規避」,係指違規行為人藉故 不予協力配合,致使主管機關無法進行查核、命令、抽樣檢驗或封存保管 作業,請查照。
- 本署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倘僅場所資訊變更,惟仍可判斷原管制主體具有同一性者,應持續納管
函112.03.10
本署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以下簡稱第 一批公告場所),倘僅場所資訊變更,惟仍可判斷原管制主體具有同一性 者,應持續納管,請查照。
- 有關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之製程尚未納入本署公告之「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尚無須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函112.02.03
有關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之製程尚未納入本署公告之「公私場所應設置 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尚無須依固定污染 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規定執行,請查照。
- 電動車輛非屬「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適用對象,無須申請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
函112.01.09
電動車輛非屬「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適用對象,無須申請車 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請查照。
111 年
- 關於組織變更或經營主體移轉後,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設施使用之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方式
函111.10.19
關於組織變更或經營主體移轉後,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設施使用之興辦事 業計畫審查作業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
- 有關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比率之總廢水產生量認定方式補充說明
函111.08.22
有關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比率之總廢水產生量認定方式補充說明,請查照 。
- 關注化學物質氟化氫(氫氟酸)危害成分之標示,中文名稱「氟化氫」「氫氟酸」兩名稱均標示或僅擇一標示,英文名稱標示「Hydrogen fluoride」「Hydrofluoric acid」或「Fluorhydric acid」,均符合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第2目及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函111.03.24
關注化學物質氟化氫(氫氟酸)危害成分之標示,中文名稱「氟化氫」「 氫氟酸」兩名稱均標示或僅擇一標示,英文名稱標示「Hydrogen fluoride」「Hydrofluoric acid」 或「Fluorhydric acid」,均符合毒 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2 款 第 2 目及第 9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請查照。
- 「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3條附表備註5所定同一建築範圍或區域,其管制對象條件及規模之判定,倘坐落於不同建築物,係以各該建築物內餐飲業營業面積及座位數合併計算
函111.03.18
「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 3 條附表備註 5 所定同一建 築範圍或區域,其管制對象條件及規模之判定,倘坐落於不同建築物,係 以各該建築物內餐飲業營業面積及座位數合併計算,請查照。
110 年
- 公私場所同一製程之排放管道2次廢氣排放超過排放標準,於計算「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1項次7所定污染特性(C)值時,應累積計算
函110.12.08
公私場所同一製程之排放管道 2 次廢氣排放超過排放標準,於計算「公 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 1 項次 7 所定污染特性(C) 值時,應累積計算,請查照。
- 有關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違反放流水標準,於限期改善通知前再次違反放流水標準之處分執行方式
函110.12.08
有關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違反放流水標準,於限期改善通知前再次違反 放流水標準之處分執行方式,如說明,請查照。
- 有關原廢水檢測結果,部分水質濃度高於原許可登記事項,但符合放流水標準管制限值或環評承諾、總量管制加嚴限值範圍內者,且未涉及廢(污)水或污泥處理量增加、操作參數變更或處理設施工程改善,為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9款規定之事後變更事項
函110.12.01
有關原廢水檢測結果,部分水質濃度高於原許可登記事項,但符合放流水 標準管制限值或環評承諾、總量管制加嚴限值範圍內者,且未涉及廢(污 )水或污泥處理量增加、操作參數變更或處理設施工程改善,為水污染防 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 21 條第 1 項第 9 款規定之事 後變更事項,請查照。
- 關於組織變更或經營主體移轉後,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登記審查之作業方式
函110.11.30
關於組織變更或經營主體移轉後,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下稱回收處 理業)登記審查之作業方式,如說明,請查照。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所稱「限期申請取得設置或操作許可證」,以提出設置或操作許可申請為認定改善之依據
函110.11.19
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本法)第 63 條所稱「限期申請取得設置或操作許 可證」,以提出設置或操作許可申請為認定改善之依據,詳如說明,請查 照。
- 有關公私場所組織變更或經營主體移轉後,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之審核作業方式
函110.11.19
有關公私場所組織變更或經營主體移轉後,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 用許可證之審核作業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
- 關於組織變更或經營主體移轉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證、登記文件或核可文件審查之作業方式
函110.11.18
關於組織變更或經營主體移轉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證、登記文件 或核可文件(下稱許可證件)審查之作業方式如說明,請查照。
- 關於組織變更或經營主體移轉後,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審查之作業方式
函110.11.18
關於組織變更或經營主體移轉後,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 媒防治業許可執照(下稱許可證件)審查之作業方式如說明,請查照。
- 關於組織變更或經營主體移轉後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之作業方式
函110.11.18
關於組織變更或經營主體移轉後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之作業方式如 說明,請查照。
- 有關組織變更或經營主體移轉後,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審查之作業方式
函110.11.17
有關組織變更或經營主體移轉後,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審查之作業 方式,請查照。
- 為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7條「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度表」之補充規定
函110.10.26
為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17 條「廢(污)水(前)處理 設施獨立專用電度表」之補充規定,請查照。
- 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第4章、第5章及非以「條次」為索引之相關函釋共45筆(如附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函110.10.25
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第 4 章、第 5 章及非以「條次」為索 引之相關函釋共 45 筆(如附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有關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一至附表三計算裁處點數,涉及違規紀錄及限期未完成改善者之加重點數補充規定
函110.10.21
有關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 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一至附表三計算裁處點數,涉及違規紀錄及限期未完成 改善者之加重點數補充規定,如說明,請查照。
- 貴局函詢有關受理長照社團法人申請住宿式長照機構使用興辦事業計畫位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是否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能否同意其設置興建長照機構釋疑案
函110.09.23
貴局函詢有關受理長照社團法人申請住宿式長照機構使用興辦事業計畫位 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是否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9 條 規定,能否同意其設置興建長照機構釋疑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設備元件洩漏致檢測值超標,以「製程」作為「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1項次7「污染特性(C)」所定違規次數計算之主體
函110.09.01
設備元件洩漏致檢測值超標,以「製程」作為「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 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 1 項次 7「污染特性(C) 」所定違 規次數計算之主體,請查照。
- 檢送「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3條及附表1規定,應申報錫之區內納管既設事業」補充規定
函110.08.06
檢送「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83 條及附表 1 規定,應 申報錫之區內納管既設事業」補充規定,請查照轉知。
- 有關「有害事業廢棄物檢測及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2款之廢棄物疑義一案
函110.08.04
有關「有害事業廢棄物檢測及紀錄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2 款之廢棄物 疑義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第3章之相關函釋共106筆(如附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函110.07.13
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第 3 章之相關函釋共 106 筆(如附件 ),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有關採行畜牧業糞尿全量資源化處理之重大違規畜牧業,其貯留、輸送設備等所設之攝錄影監視設施及連線傳輸設施免除設置疑義
函110.06.24
有關採行畜牧業糞尿全量資源化處理之重大違規畜牧業,其貯留、輸送設 備等所設之攝錄影監視設施及連線傳輸設施免除設置疑義,詳如說明,請 查照。
- 廢(污)水自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之雨水道疏漏,其裁處適用條文規定
函110.05.24
廢(污)水自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之雨水道疏漏,其裁處適用條文規定 ,請查照。
- 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第1章及第2章之相關函釋共95件(如附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函110.05.20
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第 1 章及第 2 章之相關函釋共 95 件 (如附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其通知義務起算時間、通知方式與內容之補充規定
函110.04.20
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 28 條第 1 項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其通知義務 起算時間、通知方式與內容之補充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
- 園區之興建或擴建應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認定方式及時間點
函110.03.03
園區之興建或擴建應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認定方式及時間點,請依說明 辦理,請查照。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函釋共計54件(如一覽表),即日起停止適用
函110.02.24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函釋共計 54 件(如一覽表),即日起停止 適用,請查照。
- 水污染防治法相關函釋54件及飲用水管理條例相關釋函7件(如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函110.02.18
水污染防治法相關函釋 54 件及飲用水管理條例相關釋函 7 件(如一覽 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相關函釋共計4件(如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函110.01.26
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相關函釋共計 4 件(如一覽表),自即 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相關行政函釋共計47件(如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函110.01.07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相關行政函釋共計 47 件(如一覽表),自即 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釋示函共12件(解釋日期及發文字號如附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函110.01.07
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釋示函共 12 件(解釋日期及發文字號如附件),自 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109 年
- 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釋示函共67件(解釋日期及發文字號如附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函109.12.30
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釋示函共 67 件(解釋日期及發文字號如附件),自 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釋示函共5件(釋示日期及發文文號如附),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函109.12.18
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釋示函共 5 件(釋示日期及發文文號如附),自即 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晶圓封測廠屬特殊性工業之半導體製造工業,需納入特殊性工業基地面積計算
函109.12.16
晶圓封測廠屬特殊性工業之半導體製造工業,需納入特殊性工業基地面積 計算,請查照。
- 有關以自小客(貨)車、電動三輪車、機車等交通工具清運家戶垃圾至各環保局設置之各垃圾收集點傾倒行為,是否涉及廢棄物清除業務疑義一案
函109.12.15
有關以自小客(貨)車、電動三輪車、機車等交通工具清運家戶垃圾至各 環保局設置之各垃圾收集點傾倒行為,是否涉及廢棄物清除業務疑義一案 ,復如說明,請查照。
- 本署87年5月27日環署毒字第0033092號函(如附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函109.10.29
本署 87 年 5 月 27 日環署毒字第 0033092 號函(如附件),自即日 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公廁之潔淨與公共衛生有關,其所有人、管理人應善盡清潔與維護之責任,請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查處
函109.10.23
公廁之潔淨與公共衛生有關,其所有人、管理人應善盡清潔與維護之責任 ,請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查處,請查照。
- 廢棄物清理法第5章、第6章相關函釋共14件(如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函109.10.22
廢棄物清理法第 5 章、第 6 章相關函釋共 14 件(如一覽表),自即 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廢棄物清理法第四章相關函釋共計86件(如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函109.09.25
廢棄物清理法第四章相關函釋共計 86 件(如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適 用,請查照。
- 廢棄物清理法第3章相關函釋共179件(如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函109.09.07
廢棄物清理法第 3 章相關函釋共 179 件(如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 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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