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釋示函共5件(釋示日期及發文文號如附),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要旨
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釋示函共 5 件(釋示日期及發文文號如附),自即 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內文
主 旨: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釋示函共 5 件(釋示日期及發文文號如附),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 明:空氣污染防制法自 64 年 5 月 23 日制定公布迄今已歷次多修正,旨揭函釋之依據及內容已有未合,爰停止適用。
正 本:直轄市環保機關、縣(市)環保機關副 本: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規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