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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水污染防治法相關函釋54件及飲用水管理條例相關釋函7件(如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文日期 110 年 02 月 18 日

要旨

水污染防治法相關函釋 54 件及飲用水管理條例相關釋函 7 件(如一覽 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內文

主 旨:水污染防治法相關函釋 54 件及飲用水管理條例相關釋函 7 件(如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 明:水污染防治法及飲用水管理條例歷經多次修正,旨揭函釋之依據及內容已有未合,爰停止適用。

正 本: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副 本:本署法規委員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水污染防治法相關函釋54件及飲用水管理條例相關釋函7件(如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民國 110 年 02 月 18 日發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