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盤查登錄補正應否依法處分
要旨
貴局函詢轄區內○○公司應否依法處分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內文
主 旨:貴局函詢轄區內○○公司應否依法處分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以下簡稱溫管法)第 31 條第 2 項規定略以:「違反依第 16 條第 3 項所定辦法中有關盤查…規定,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另該條第 3 項:「前 2 項限期改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90 日。」。
二、貴局依前述溫管法規定,要求○○公司限期補正,○○公司確實未能於規定限期內完成盤查登錄,則屬違反溫管法之規定,應依法進行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