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七22房屋被法院拍賣其財產交易所得歸屬年度之認定
要旨
七22房屋被法院拍賣其財產交易所得歸屬年度之認定
函釋全文
納稅義務人所有房屋遭法院拍賣,其財產交易所得年度之認定,以買受人領得執行法院所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之所屬年度為準,不適用本部73年5月28日台財稅第53875號函規定。(財政部94/04/22台財稅字第09404526320號令)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一一四年版、所得稅法/一一O年版、所得稅法/一O二年版、所得稅法/一O六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八年版、所得稅法/九十四年版;則次:22 款類次:7 章節:第二章綜合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