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學校之導師加給比照校長特支費免稅
要旨
學校之導師加給比照校長特支費免稅
函釋全文
學校教師所領之導師加給,可比照校長、主任、組長所領之特支費免納所得稅。(財政部68.5.18.台財稅第三三二五八號函)
編註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八十七年版;則次:5 款類次:5 章節:第章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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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學校之導師加給比照校長特支費免稅
學校教師所領之導師加給,可比照校長、主任、組長所領之特支費免納所得稅。(財政部68.5.18.台財稅第三三二五八號函)
歷年版本彙編;出現版本:所得稅法/八十七年版;則次:5 款類次:5 章節:第章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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