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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二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範圍、項目與危害風險標示板之等級、內容、顏色、大小及設置位置

發文機關 內政部消防署發文日期 114 年 05 月 29 日

要旨

依 據: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二第二項。 公告事項:訂定「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二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範圍、項目與危害風險標示板之等級、內容、顏色、大小及設置位置」。

內文

依 據: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二第二項。

公告事項:訂定「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二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範圍、項目與危害風險標示板之等級、內容、顏色、大小及設置位置」。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二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範圍、項目與危害風險標示板之等級、內容、顏色、大小及設置位置由內政部消防署於民國 114 年 05 月 29 日發布,要旨:依 據: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二第二項。 公告事項:訂定「消防法…,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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