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舞臺煙火施放免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之數量公告

發文機關 內政部消防署發文日期 99 年 10 月 19 日

要旨

依據: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舞臺煙火施放免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之數量」。 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舞臺煙火施放,其數量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逕行施放,

內文

依據: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舞臺煙火施放免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之數量」。

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舞臺煙火施放,其數量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逕行施放,免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

一、火藥量每個在五公克以下,且總數量在十五個以下。

二、火藥量每個超過五公克,十五公克以下,且總數量在五個以下。

三、火藥量每個超過十五公克,三十公克以下,且總數量在三個以下。

四、火藥量每個超過三十公克,五十公克以下,且總數量一個。

公告事項:舞臺煙火施放,其數量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逕行施放,免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

一、火藥量每個在五公克以下,且總數量在十五個以下。

二、火藥量每個超過五公克,十五公克以下,且總數量在五個以下。

三、火藥量每個超過十五公克,三十公克以下,且總數量在三個以下。

四、火藥量每個超過三十公克,五十公克以下,且總數量一個。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舞臺煙火施放免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之數量公告由內政部消防署於民國 99 年 10 月 19 日發布,要旨:依據: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主旨:…,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