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77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貴局函轉市民○○君查詢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1條及第34條第1款有關重大修繕及一般良疑義案,本署復如說明二,請查照。

會議日期 88 年 05 月 06 日

內文

內政部營建署函 88.05.06.88營署建字第09592號說明:

一、依據責局88年3月26日府工建字第8830714600號函辦理。

二、按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另按共用部分及其相關施工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及第11條業已明定,又管理委員會之職務,應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4條第7款業有規定,是有關「重大」或「一般」修繕、維護及改良之認定,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為之,如認定產生異議,亦應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議決。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關於貴局函轉市民○○君查詢公寓…」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