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5 分鐘讀完 全文 1,81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法務部修正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對於民法繼承編及其施行法之「法定限 定責任」之因應措施及相關研議之意見

會議日期 98 年 01 月 23 日

要旨

關於法務部修正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對於民法繼承編及其施行法之「法定限定責任」之因應措施及相關研議之意見

相關法條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 18 條 (95.01.06)

要旨

關於法務部修正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對於民法繼承編及其施行法之「法定限定責任」之因應措施及相關研議之意見

內文

主 旨:檢送法務部修正本署對於民法繼承編及其施行法增訂「法定限定責任」相關規定之因應措施之研議意見函影本乙份,請參考。

說 明:一、依據法務部 97 年 12 月 24 日法律字第 0970040172 號函辦理。

二、有關執行程序中義務人(即繼承人)對於執行標的物主張為其固有財產時之救濟方式,法務部前揭函以現行民事法院對於救濟程序因繼承人係限定繼承或法定限定責任而有所不同,爰參考司法實務見解酌予修正本署研議意見如下:執行程序中義務人(即繼承人)對於執行標的物主張為其固有財產時,宜先由行政執行處依外觀事實或相關證明文件,認定是否足以證明執行標的物為繼承人之固有財產,如:

(一)足以證明執行標的物為繼承人之固有財產且無爭議者,行政執行處不得查封;如已查封,撤銷執行處分。

(二)非足以證明執行標的物為繼承人之固有財產或移送機關對於是否為固有財產有爭議者,因實務上對於救濟程序仍存有不同見解(無論於「限定繼承」或「法定限定責任」),宜建議當事人依其個案情形,依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 18 條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或行政訴訟法第 307 條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最高行政法院 97 年 5 月第 1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參照)。

附 件:法務部 函中華民國 97 年 12 月 24 日法律字第 0970040172 號主 旨:關於所陳貴署及行政執行處對於民法繼承編及其施行法增訂「法定限定責任」相關規定之因應措施乙案,請依說明二意見辦理,請 查照。

說 明:一、復貴署 97 年 10 月 24 日行執一字第 0970004210 號函。

二、關於責署所陳研議意見,本部意見如下:

(一)有關貴署修正「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處通知」例稿注意事項加註短語乙節,准予備查。

(二)有關執行程序中義務人(即繼承人)對於執行標的物主張為其固有財產時之救濟方式,因現行民事法院見解不一,爰參酌實務見解酌予修正貴署研議意見如下:

1、民事法院之見解-救濟程序因繼承人係限定繼承或法定限定責任而有所有不同(1)繼承人如為「限定繼承」者(第 1154 條):目前實務見解大多認為應由繼承人依強制執行法第 15 條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最高法院 75 年第 4 次民庭會議決議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93 年訴字第 1578 號判決(2)繼承人如為「法定限定責任」者:法定限定責任規定係屬新制,惟此類繼承人對於繼承債務之責任,與「限定繼承」繼承人同,均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故實務見解有認為應依上開(1) 限定繼承之救濟程序,由繼承人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7 年訴字第 5494 號判決);亦有認為應由繼承人依強制執行法第 14 條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7 年重訴字第 815 號及 1316 號判決);甚有認為可由繼承人依強制執行法第 12 條聲明異議,而由執行法院撤銷執行命令(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97 年 1 月 25 日雄院高 96 執讓字第 79515 號通知)。

因目前實務見解相當分歧,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97 年11 月法律座談會提案討論(民執類提案第 17 號),研討表決結果,多數採「依強制執行法第 14 條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之見解。

2、參酌上開實務見解酌予修正貴署研議意見如下:執行程序中義務人(即繼承人)對於執行標的物主張為其固有財產時,宜先由行政執行處依外觀事實或相關證明文件,認定是否足以證明執行標的物為繼承人之固有財產,如:

(1)足以證明執行標的物為繼承人之固有財產且無爭議者,行政執行處不得查封;如已查封,撤銷執行處分。

(2)非足以證明執行標的物為繼承人之固有財產或移送機關對於是否為固有財產有爭議者,因實務上對於救濟程序仍存有不同見解(無論於「限定繼承」或「法定限定責任」),宜建議當事人依其個案情形,依行政執行法第 9 條聲明異議、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 18 條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或行政訴訟法第 307條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最高行政法院 97 年 5 月第 1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參照)。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關於法務部修正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