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研訂之「行政執行案件移送書」、「稅務機關適用應納金額附表」等 書件格式
要旨
檢送研訂之「行政執行案件移送書」、「稅務機關適用應納金額附表」等書件格式
相關法條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 23 條 (89.01.12)
要旨
檢送研訂之「行政執行案件移送書」、「稅務機關適用應納金額附表」等書件格式
內文
主 旨:檢送本署研訂之「行政執行案件移送書」、「稅務機關適用應納金額附表」、「海關適用應納金額附表」、「中央健康保險局適用應納金額附表」、「行政執行案件移送書表格使用說明」、「填表範例之一」、「填表範例之二」、「填表範例之三」各一份,請 查照轉知。
說 明:一 依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移送機關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之移送書及相關文件之格式,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定之。」規定辦理。
二 各機關於行政執行法修正條文施行後,依法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事件,請依上述格式製作;未依格式移送之案件,行政執行處將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