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4、34 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8 條,公告 1 01 年度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勞動基準法所定勞工退休基金之收支、運用及 其積存金額
要旨
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4、34 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8 條,公告 101 年度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勞動基準法所定勞工退休基金之收支、運用及其積存金額
要旨
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4、34 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8 條,公告 101 年度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勞動基準法所定勞工退休基金之收支、運用及其積存金額
主旨
公告一百零一年度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勞動基準法所定勞工退休基金之收支、運用及其積存金額。
依 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四條第三項、第三十四條第二項、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七條、第八條。
公告事項:一、一百零一年度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勞工退休基金之提繳金額新臺幣(以下同)1,499 億 4,402 萬 2,859 元,給付金額 54 億 8,990萬 2,686 元,基金積存金額 9,435 億 3,441 萬 6,829 元,運用收益決算賸餘為 406 億 3,482 萬 9,079 元。
二、一百零一年度勞動基準法所定勞工退休基金之提撥金額 562 億 6,797 萬 1,708 元,給付金額 395 億 7,245 萬 6,355 元,基金積存金額 5,729 億 7,209 萬 7,180 元,運用收益決算賸餘為 252 億 7,089 萬 9,851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