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5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 37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行 政院勞工委員會委託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評鑑」業務之中華 民國職業衛生學會自 101.06.26 起變更為「台灣職業衛生學會」

會議日期 101 年 10 月 23 日

要旨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 37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委託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評鑑」業務之中華民國職業衛生學會自 101.06.26 起變更為「台灣職業衛生學會」

要旨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 37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委託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評鑑」業務之中華民國職業衛生學會自 101.06.26 起變更為「台灣職業衛生學會」

主旨

公告本會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一日至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委託中華民國職業衛生學會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評鑑」業務,該學會名稱自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六日起變更為「台灣職業衛生學會」。

依 據:一、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三十七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辦理。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