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91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職業訓練單位於受理學員報名參訓時,應詢問報名者之身分是否符合連續 失業期間達 1 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 3 年內、保險年資 合計滿 6 個月以上等條件,如屬符合,應請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求職登記後,報名者方具有長期失業者身分,而得於參訓期間享有免費參 訓及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會議日期 98 年 06 月 06 日

要旨

職業訓練單位於受理學員報名參訓時,應詢問報名者之身分是否符合連續失業期間達 1 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 3 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 6 個月以上等條件,如屬符合,應請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後,報名者方具有長期失業者身分,而得於參訓期間享有免費參訓及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要旨

職業訓練單位於受理學員報名參訓時,應詢問報名者之身分是否符合連續失業期間達 1 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 3 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 6 個月以上等條件,如屬符合,應請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後,報名者方具有長期失業者身分,而得於參訓期間享有免費參訓及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內容

全文內容:一、查「就業服務法」業奉 總統 98 年 5 月 13 日華總一義字第 09800116311 號令修正公布,於第 24 條增列「長期失業者」為致力促進就業對象,並於同法第 2 條增列長期失業者定義為:「指連續失業期間達 1 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 3 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 6 個月以上,並於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二、復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第 18 條規定:「第 2 條第 1 項第 2 款人員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諮詢並推介參訓,或經政府機關主辦或委託辦理之職業訓練單位甄選錄訓,其所參訓性質為各類全日制職業訓練,得發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三、請訓練單位於受理學員報名參訓時,應先詢問報名者之身分,若符合「連續失業期間達 1 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 3 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 6 個月以上」之對象,應請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方具有「長期失業者」身分,參訓期間方能享有免費參訓並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勿於開訓後再請當事人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以免影響其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權益。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職業訓練單位於受理學員報名參訓…」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