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觀光局 111.10.28. 觀業字第11130024421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觀光局發文日期 111 年 10 月 28 日

要旨

交通部觀光局甄選旅行業或領隊相關團體辦理「112年至114年領隊人員執 業證核、換發業務」委託案決標結果

主旨

交通部觀光局甄選旅行業或領隊相關團體辦理「112年至114年領隊 人員執業證核、換發業務」委託案決標結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 公告事項:甄選旅行業或領隊相關團體辦理112年至114年領隊人員執業證 核、換發業務」委託案前經本局111年8月25日觀業字第111300 17331 號公告在案,業已議價決標,由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 為得標廠商。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觀光局 111.10.28. 觀業字第11130024421號公告由交通部觀光局於民國 111 年 10 月 28 日發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