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07.02.13. 交航(一)字第10798000181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發文日期 107 年 02 月 13 日

要旨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MEPC.276(70)、MEPC.278(70)決議案,增訂「符合聲明書-燃油消耗回報」及修正「國際防止油污染證書」、「中華民國防止油污染證書」,自107年3月1日生效

主旨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MEPC .276(70)及MEPC.278(70)決議案,增訂「符合聲明書-燃油消 耗回報」,及修正「國際防止油污染證書」及「中華民國防止油污 染證書」,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一日生效。 依據:船舶法第一百零一條。 公告事項: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之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於 第70次會議通過修正「國際防止船舶污染公約」(MARPOL73/7 8)附錄I「防止船舶油污染規則」及附錄VI「防止船舶空氣污 染規則」,增訂「符合聲明書-燃油消耗回報」,並修正「國 際防止油污染證書」及「中華民國防止油污染證書」。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 107.02.13. 交航(一)字第10798000181號公告由交通部於民國 107 年 02 月 13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