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6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101.06.25. 漁二字第1011217659號函

會議日期 101 年 06 月 25 日

要旨

漁業執照有效期限

主旨

所詢兼營娛樂漁船漁業執照有效期限,得否依船舶檢查證書或小船 執照登載下次定期檢查日期後 3個月期限核發疑義案,復如說明, 說查照。

說明

一、復貴府101年6月1日北府農漁字第1014246003號函。

二、依船舶檢查規則第 4條:「船舶經特別檢查後,應以其特別檢查完成日為準,於每屆滿一年之前後三個月內施行定期檢查。」另依船舶法第78條略以,載客動力小船經特別檢查後,應於每屆滿一年之前後三個月內施行定期檢查。據此,娛樂漁業管理辦法第12條所稱船舶檢查有效期間即包含定期檢查日期後三個月期限。

正本

新北市政府

副本

交通部航港局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101…」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