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4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警政署66.6.4.警署刑(壹)字第三0六九號函

會議日期 66 年 06 月 04 日

要旨

規定「攤架」之認定範圍及處理程序

主旨

一、關於攤架之定義,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其他交通法規尚無特定之解釋,可參考下列原則予以認定:

(一)附於車輛者:

除車輛本身原有必要之裝置外,其所附加之部分附屬之。

(二)非附於車輛者:

平放於地面之墊板、墊布,或類及性質之物品,以及其他用以堆放、懸掛其眅賣物品之任何部分均屬之。

二、沒入攤架之處理程序,仍應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處理細則」第六章有關訊問及裁決之規定程序辦理。(內政部警政署66.6.4. 警署刑(壹)字第三0六九號函)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內政部警政署66.6.4.警署…」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