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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內政部警政署66.1.22.警署刑壹字第一九五六八號函

發文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發文日期 66 年 01 月 22 日

要旨

規定攤架沒入之處理

主旨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沒入之攤架,如確無經濟價值者,准予銷燬;但可拍賣變價者,仍應依照規定辦理。(內政部警政署66.1.22.警署刑壹字第一九五六八號函)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內政部警政署66.1.22.警署刑壹字第一九五六八號函由內政部警政署於民國 66 年 01 月 22 日發布,要旨:規定攤架沒入之處理,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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