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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止「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券試辦要點」

發文機關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發文日期 92 年 01 月 15 日

要旨

廢止「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券試辦要點」

要旨

廢止「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券試辦要點」

全文內容

廢止「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券試辦要點」。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廢止「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券試辦要點」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於民國 92 年 01 月 15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