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員工於上班途中遭遇不明人士突擊殺傷,是否屬職業傷害

發文機關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發文日期 89 年 01 月 19 日

要旨

有關員工於上班途中遭遇不明人士突擊殺傷,是否屬職業傷害

要旨

有關員工於上班途中遭遇不明人士突擊殺傷,是否屬職業傷害

全文內容

依據「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四條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視為職業傷害。又依同準則第十八條規定,被保險人如有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及重大交通違規情事者,不得視為職業傷害。員工騎機車上班途中遭遇不明人士突擊殺傷,如附合上開規定,得請領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給付。惟應依個案事實情形予以認定。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有關員工於上班途中遭遇不明人士突擊殺傷,是否屬職業傷害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民國 89 年 01 月 19 日發布,要旨:有關員工於上班途中遭遇不明人士突擊殺傷,是否屬職業傷害,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