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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函釋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3 項所稱「事變及突發事件」疑義

發文機關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發文日期 87 年 04 月 15 日

要旨

函釋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3 項所稱「事變及突發事件」疑義

要旨

函釋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3 項所稱「事變及突發事件」疑義

全文內容

查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及第四十條所稱之事變,係泛指因人為外力(非天變地異之自然界變動)造成社會或經濟運作動盪之一切重大事件,如戰爭、內亂、暴亂、金融風暴及重大傳染病即是;所稱突發事件,應視事件發生當時狀況判斷是否為事前無法預知、非屬循環性,及該事件是否需緊急處理而定。所詢各項演訓及裝備搶(維)修等任務是否符合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所稱之「事變及突發事件」疑義,應視是否符合前開規定而定。

副本

本會勞動條件處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函釋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3 項所稱「事變及突發事件」疑義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民國 87 年 04 月 15 日發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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