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勞動基準法第十三條僱主不得終止勞動契約及第五十九條規定「醫療期間」疑義

發文機關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發文日期 78 年 08 月 11 日

要旨

關於勞動基準法第十三條僱主不得終止勞動契約及第五十九條規定「醫療期間」疑義

要旨

關於勞動基準法第十三條僱主不得終止勞動契約及第五十九條規定「醫療期間」疑義

全文內容

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所稱醫療期間係指「醫治」與「療養」。一般所稱「復健」係屬後續之醫治行為,但應至其工作能力恢復之期間為限。

查勞工在第五十條規定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五十九條規定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勞動基準法第十三條定有明文,故勞工有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情形者,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三條規定,於同法第五十九條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但於醫療期間內勞工所為之惡意行為,應不在該條保護範圍之內。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關於勞動基準法第十三條僱主不得終止勞動契約及第五十九條規定「醫療期間」疑義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民國 78 年 08 月 11 日發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