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欲報名參加技能檢定者,應符合報檢職類級別所規定之資格條件,惟與是否已服兵役無關
要旨
欲報名參加技能檢定者,應符合報檢職類級別所規定之資格條件,惟與是否已服兵役無關
要旨
欲報名參加技能檢定者,應符合報檢職類級別所規定之資格條件,惟與是否已服兵役無關
主旨
依現行法規規定:欲報名參加技能檢定者,除須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取得我國居留證外,並應符合報檢職類級別所規定之資格條件,惟與是否已服兵役並無相關。
編註
1.本筆資料,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 95 年 9 月 19 日勞中一字第0950100383 號令,自即日起不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