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對於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之測驗成績,若有疑義,可依規定於接到成績通知單之日起十五日內,向辦理之主管機關申請複查
要旨
對於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之測驗成績,若有疑義,可依規定於接到成績通知單之日起十五日內,向辦理之主管機關申請複查
要旨
對於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之測驗成績,若有疑義,可依規定於接到成績通知單之日起十五日內,向辦理之主管機關申請複查
全文內容
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之成績,係由監評人員依據評審標準作客觀而公平評分,不能因應檢人體能問題而有不同標準。應檢人對於測驗成績,若有疑義,可依規定於接到成績通知單之日起十五日內,向辦理之主管機關申請複查。
編註
1.本筆資料,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 97 年 1 月 31 日勞中一字第0970100039 號令,不再援引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