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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技藝競賽與技能檢定之職類非屬同一職類,不得免試技能檢定術科測驗

發文機關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發文日期 83 年 03 月 25 日

要旨

技藝競賽與技能檢定之職類非屬同一職類,不得免試技能檢定術科測驗

要旨

技藝競賽與技能檢定之職類非屬同一職類,不得免試技能檢定術科測驗

全文內容

技藝競賽與技能檢定之職類非屬同一職類,不得免試技能檢定術科測驗。

編註

1.本筆資料,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 95 年 9 月 19 日勞中一字第0950100383 號令,自即日起不予適用。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技藝競賽與技能檢定之職類非屬同一職類,不得免試技能檢定術科測驗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於民國 83 年 03 月 25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