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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基本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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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外交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36 年 01 月 01 日
中華民國憲法 第二節 外交
§ 141
共 1 條
第 141 條
外交宗旨
開啟 ›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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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國防
§ 13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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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國民經濟
§ 14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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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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