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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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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會議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05 年 01 月 15 日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四章 會議
§ 16–18
共 3 條
第 16 條
開啟 ›
本局諮詢委員會議,由局長召集之。
第 17 條
開啟 ›
本局主管會報每月舉行一次,由局長主持,必要時得指定相關人員列席。
第 18 條
開啟 ›
本局每三個月舉行擴大業務會報一次,由局長主持,全體員工一律出席,必要時得指定相關人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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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權責
§ 7–15
下一章 →
第五章 服務守則
§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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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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