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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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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每三個月舉行擴大業務會報一次,由局長主持,全體員工一律出席,必要時得指定相關人員參加。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第18條,該局每三個月舉行擴大業務會報一次,由局長主持,全體員工一律出席,必要時得指定相關人員參加。該條規定明確了擴大業務會報的頻率、主持人及參與人員的要求。參考資料中未提供與該條相關之具體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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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第 18 條規定:「本局每三個月舉行擴大業務會報一次,由局長主持,全體員工一律出席,必要時得指定相關人員參加。」(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第 1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