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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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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選舉及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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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節 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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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 罷免案之提出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14 年 11 月 27 日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第一款 罷免案之提出
§ 45–46
共 2 條
第 45 條
開啟 ›
公職人員之罷免案,應向本法
第七條
所定之主管選舉委員會提出之。
第 46 條
開啟 ›
本法
第七十八條
所定罷免案於未徵求連署前之撤回,向主管選舉委員會為之。
下一款 →
第二款 罷免案之成立
§ 47–50-1
回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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