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軍人公墓籌建及管理辦法 第二章 葬厝對象

§ 6–83

6
  1. 服兵役現役期間戰死或因公殞命者,葬厝於軍人公墓。
  2. 前項軍人之配偶與服兵役現役期間因病或意外死亡之軍人及其配偶,得葬厝於軍人公墓。
7
取得榮譽國民證之國軍退除役官兵因病或意外死亡者,得葬厝於軍人公墓;其配偶死亡者,亦同。
8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葬厝於軍人公墓: 一、判處死刑。 二、在監死亡。 三、逃亡中死亡。 四、自殺死亡。但自殺原因純正或自殺經撫卹有案者,不在此限。 五、有玷服兵役者榮譽致死。
軍人公墓籌建及管理辦法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