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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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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被保險人及保險效力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14 年 03 月 13 日
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第二章 被保險人及保險效力
§ 7–9
共 3 條
第 7 條
開啟 ›
本法
第七條
所稱應參加或已參加相關社會保險者,於勞工保險,指應參加或已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者。
第 8 條
開啟 ›
依本法
第七條第一款
規定參加本保險之被保險人,於參加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除改依同條第三款規定加保者外,應予退保。
第 9 條
開啟 ›
本法
第七條第三款但書
所稱請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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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 1–6-1
下一章 →
第三章 保險費
§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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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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