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區域計畫法 第一章 總則

§ 1–44

1立法目的
為促進土地及天然資源之保育利用,人口及產業活動之合理分布,以加速並健全經濟發展,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公共福利,特制定本法。
3區域計畫定義
本法所稱區域計畫,係指基於地理、人口、資源、經濟活動等相互依賴及共同利益關係,而制定之區域發展計畫。
4
  1. 區域計畫之主管機關︰中央為內政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市)為縣(市)政府。
  2. 各級主管機關為審議區域計畫,應設立區域計畫委員會;其組織由行政院定之。
區域計畫法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