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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規則第 七 章 衛星測量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七 章 衛星測量

全球衛星定位系統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GPS)衛星定位測量係以GPS 衛星接收儀,在任何時間,任何天候及任何對空通視之地點,接收 GPS 衛星系統之訊息,並計算接收儀座標位置之快速測量方法,其可應用於定位導航,各類測量,洲際聯測及科學研究等方面。

GPS 觀測量有虛擬距離 (Pseudo-range) 及載波相位 (Carrier Phase)兩種。

GPS 採用之座標系統為 1984 世界大地座標系統 (World Geodeticstem 1984,WGS 84) ,其長軸半徑 a=6378137 公尺,扁率 f=1/298 .257235630。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主要誤差來源可分為衛星誤差、接收儀誤差及傳播誤差等三項。

GPS 定位測量處理模式包括:DGPS測量一次差、二次差及三次差等三種。

GPS 衛星定位測量就其定位原理而言,可分為絕對及相對定位二種。而就測量方式,可分為靜態定位 (Static) 、動態定位 (Kinema-tic) 及介於兩者之間的快速靜態定位等三種。

實施相對定位測量每個測回 (Section) 至少須擺設二站以上,且其中至少一站為已知站。

實施動態定位 (相位觀測量) 測量必須全程鎖住四顆以上衛星訊號,及在沒有跳週失鎖發生時可以立刻改正的條件下,才能進行。

實施靜態 (Static) 定位測量,觀測時間至少需半小時至兩小時的連續測量。

實施快速靜態測量作業之規定如左: 一、利用 P 碼與相位觀測量結合,求解週波未定值。 二、最少須鎖住四顆以上之衛星訊號,衛星之幾何分佈 (PDOP) 值須小於七 (PDOP 值愈小,則觀測時間愈短) 。

實施假動態 (Pseu-do-Kinematic) 測量作業之規定如左: 一、一部接收儀固定不動做為參考站,另一部接收儀依次序測量各未知點,每個未知點施測約 2~5 分鐘,並須接收到四顆以上之衛星訊號。二、須在1至4小時內重覆上述步驟。 三、計算時將兩個時段的資料合併計算即可。 四、最適於近距離,待測點數龐大之區域。

實施停停走走 (Stop-and-go) 測量作業之規定如左: 一、一部接收儀固定不動做為參考站,另一部為移動接收儀。 二、作業開始前先以天線交換法 (An-tenna Swap) 或已知基線法求解週波未定值。 三、移動接收儀開始逐站測量,測量過程中,天線必須保持 45 度以上對空通視。每次到達待測站必須停留數秒鐘。只要鎖住四顆以上之衛星訊號,週波未定值不變,每個測站只需數秒鐘,即可測定該站的位置。 四、如果由一站移至另一站途中,訊號遭阻擋,必須回到前一站重新輸入點名,並接受四顆以上衛星訊號,以解決跳週問題後,繼續向前。

實施 GPS 衛星定位測量,其點位選擇須注意下列事項: 一、自天線平面起 45 度以上的天空不能有樹木、房屋、橋樑及電線桿等障礙物。 二、測站應距離電塔、轉播站等1公里以上。 三、應避免在機場、降落傘、滑翔翼訓練場等飛行物體出現頻繁的地區。

利用 GPS 衛星定位執行大地測量 (即三度空間定位) ,至少須同時觀測四顆幾何分佈良好 (即衛星在點位上空的四個象限) 之衛星。

觀測時間視距離長短調整,通常距離在十五公里以下之觀測時間宜在兩小時以內,距離在十五公里以上之觀測時間宜在二至四小時之間。

實施GPS 衛星定位測量時 DOP (Dilution of precision) 值愈小愈好。一般 5.0 以上即為不良。

實施 GPS 衛星定位測量時 PDOP (Posittion of DOP) 值在動態或快速靜態測量應考慮此值最小。一般 7.0 以上為不良。

實施 GPS 測量時 RDOP (Relattive of DOP) 做典型靜態測量時應考慮此值最小。一般 0.9 以下即為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