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相對定位測量每個測回 (Section) 至少須擺設二站以上,且其中至少一站為已知站。
根據測量規則第187條,實施相對定位測量時,每個測回至少需要設置兩個站點,其中至少一個站點必須是已知的。例如,當測量人員進行相對定位測量時,他們需要至少設置兩個測站,並且其中一個測站必須是已知的,即已經確定了其座標值。這樣可以確保測量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參考資料:測量規則-地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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