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測時間視距離長短調整,通常距離在十五公里以下之觀測時間宜在兩小時以內,距離在十五公里以上之觀測時間宜在二至四小時之間。
根據所提到的法規,測量規則第195條規定了觀測時間的調整。根據這條法規,觀測時間應根據距離的長短來調整。當距離在十五公里以下時,觀測時間宜在兩小時以內。而當距離在十五公里以上時,觀測時間宜在二至四小時之間。 這個法規主要是針對測量行程或距離較長的情況而設立的。根據兩小時或二至四小時的觀測時間,可以確保測量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同時,這樣的時間範圍也可以允許人們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必要的測量和觀測工作,並避免因時間不足而導致測量結果的不準確或不完整。 雖然在提供的文本中並未提到具體的範例或相關資料,但測量規則第195條主要強調了觀測時間的重要性和根據距離的不同而進行的調整。根據這條法規,當距離超過十五公里時,觀測時間應略長,以確保測量結果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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