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 第一章 總則

§ 1–33

2
  1. 本辦法所稱承攬,指交通主管機關准之海運承攬運送業或航空貨運承攬業,並經依本辦法核准登記。
  2. 本辦法所稱之承攬業員工,包括承攬業負責人。
3
承攬業申報海、空運貨物艙單,得依海空運業別及貨物類別不同,分階段實施;其實施日期,由財政部關務署(以下簡稱關務署)公告。
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