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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辦法所稱承攬,指交通主管機關准之海運承攬運送業或航空貨運承攬業,並經依本辦法核准登記。
  2. 本辦法所稱之承攬業員工,包括承攬業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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