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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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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12 年 04 月 22 日
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 第五章 附則
§ 31
共 1 條
第 31 條
開啟 ›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之
第十一條之一第四項前段
,自發布後一個月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十三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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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罰則
§ 2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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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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