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八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98.11.20
轉讓毒品加重其刑之數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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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日施行。
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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