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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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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定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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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定測目的及路線選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12 年 03 月 18 日
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第一節 定測目的及路線選擇
§ 63–65
共 3 條
第 63 條
開啟 ›
定測係將初測所採路線之中線,投射於地上以為施工之準備。
第 64 條
開啟 ›
地勢平垣無需踏勘及紙上定線者,其路線之選擇,應參照第二章第二節及第三章第一節各條辦理。
第 65 條
開啟 ›
紙上定線投射於地上時,應注
意圖
中之
錯誤
與投射之準確,並須視當地情形作適當之調整與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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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節 建築費概算及表報
§ 5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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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中線組
§ 6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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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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