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98.11.23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各區勞動檢查所暫行組織規程

  •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條號直達點條號跳到條文,懸停看白話小標
2開分頁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以下簡稱勞委會) 為執行勞動檢查,維護勞工權益,於臺灣省設北區、中區及南區勞動檢查所 (以下簡稱各檢查所) 。
3開分頁 ›
各檢查所設各組、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製造業組:製造業之一般安全衛生、勞動條件檢查、勞動法令之宣導及服務事項。 二、職業衛生組:職業衛生之檢查及作業環境測定等事項。 三、危險性機械設備組: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檢查與代行檢查機構指導及監督事項。 四、營造業組:營造業、土石採取業之一般安全衛生、勞動條件檢查、勞動法令宣導及服務事項。 五、綜合組:製造業組、營造業組以外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事業之一般安全衛生、勞動條件檢查、勞動法令之宣導及服務事項。 六、行政室:研考、文書、出納、庶務、財產管理及其他不屬各組之事項。
4開分頁 ›
各檢查所置所長一人,承勞委會主任委員之命,綜理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所長一人,襄理所務。
7開分頁 ›
各檢查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10開分頁 ›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規程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各區勞動檢查所暫行組織規程全文共 10 條,最新異動日為 98.11.23,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