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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 六 章 鋼索及吊鏈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六 章 鋼索及吊鏈
  1. 除頂升式吊升裝置使用者外,鋼索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安全係數應依下式計算,且為下表所列之值以上: 鋼索之斷裂荷重 安全係數=────────── 鋼索所承受之最大荷重 ┌───────────┬─────────────────┐ │ │安全係數值 ││ 鋼索之種類 ├──┬──┬──┬──┬──┬──┤│ │ A │ B │ C │ D │ E │ F │├───────────┼──┼──┼──┼──┼──┼──┤│捲揚用鋼索(捲揚駕駛室│3.55│ 4.0│ 4.5│ 5.0│ 5.0│ 5.0││用鋼索除外)、伸臂起伏│ │ │ │ │ │ ││用鋼索、橫行用鋼索或纜│ │ │ │ │ │ ││索起重機之直行用鋼索。│ │ │ │ │ │ │├───────────┼──┼──┼──┼──┼──┼──┤│伸臂支持用鋼索、拉緊用│ 3.0│ 3.5│ 4.0│ 4.0│ 4.0│ 4.0││鋼索或牽索。 │ │ │ │ │ │ │├───────────┼──┼──┼──┼──┼──┼──┤│纜索起重機之主索或軌索│ 2.7│ 2.7│ 2.7│ 2.7│ 2.7│ 2.7││。 │ │ │ │ │ │ │├───────────┼──┼──┼──┼──┼──┼──┤│駕駛室用之捲揚用鋼索。│ 9.0│ 9.0│ 9.0│ 9.0│ 9.0│ 9.0│├───────────┴──┴──┴──┴──┴──┴──┤│備註:表中之 A、B、C、D、E、F 分別表示附表四所規定之吊升裝││ 置等之等級。 │└─────────────────────────────┘ 二、鋼索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鋼索一撚間有百分之十以上素線截斷者。 (二)直徑減少達公稱直徑百分之七以上者。 (三)有顯著變形或腐蝕者。 (四)已扭結者。 三、對於捲揚用鋼索,當吊具置於最低位置時,應有二捲以上鋼索留置於吊升裝置之捲胴上。 四、對於伸臂起伏用鋼索,當伸臂置於最低位置時,應有二捲以上鋼索留置於起伏裝置之捲胴上。 五、使用於顯著高溫作業場所之固定式起重機,應採用鋼心鋼索。但於吊具下採設置遮熱板等方法,使溫度保持在攝氏一百五十度以下者,不在此限。
  2. 前項第一款安全係數之計算,應含鋼索自重及鋼索通過槽輪之效率。但起重機揚程為五十公尺以下者,其鋼索自重免計入。
  3. 前項槽輪之效率,應符合附表六規定。
  1. 吊鏈及滾子鏈條(以下稱吊鏈等)之安全係數值,應在五以上(第五十八條規定之吊鏈,應在十以上),並應依下式計算: 吊鏈等之斷裂荷重 安全係數=─────────── 吊鏈等所承受之最大荷重
  2. 吊鏈並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延伸長度超過原製造時之百分之五者。 二、斷面直徑減少超過原製造時之百分之十者。 三、有龜裂者。
  3. 滾子鏈條並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延伸長度超過原製造時之百分之二者。 二、鏈環板斷面積減少超過原製造時之百分之十者。 三、有龜裂者。
  1. 除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外,頂升式吊升裝置用之鋼索等之安全係數,應依下式計算: 鋼索等之斷裂荷重 安全係數=─────────── 鋼索等所承受之最大荷重
  2. 前項安全係數值,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鋼索為三‧五五以上。 二、鋼帶及鋼棒為二‧五以上。 三、預力鋼絞線為二‧五以上。
  3. 第一項安全係數計算,起重機揚程超過五十公尺者,其鋼索自重應計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