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89.05.05
廢應考人呈繳偽造或變造證件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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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人所繳證件,雖係學校或機關出具,但其內容確屬虛偽者,得依前條規定辦理。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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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考人呈繳偽造或變造證件處理辦法全文共 7 條,最新異動日為 89.05.05,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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