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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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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編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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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時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7 年 03 月 10 日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 第三章 時例
§ 21–23
共 3 條
第 21 條
開啟 ›
時期以日計者閱二十四小時以月或年計者從曆 時期以若干分之幾計算者一月為三十日一年為十二月
第 22 條
開啟 ›
時期之初日不計時刻以一日論最終之日須閱全日 放免囚犯於期滿之次日午前行之
第 23 條
開啟 ›
刑期自
裁判
確定之日起算 裁判雖經確定其尚未受
拘禁
之日數不算入刑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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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例
§ 10–20
下一章 →
第四章 刑事責任及刑之減免
§ 24–38
回 中華民國刑法(舊刑法)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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