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狀紙由司法院製造頒行,依左列規定征費。
一、訴狀。 五角。
二、代理人委任書。 五角。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36.05.27
廢行政訴訟費條例
條號直達點條號跳到條文,懸停看白話小標
行政法院送達裁定書判決書及其他關於訴訟之文件每件徵收送達費一角其由郵局送達者按其郵費實數徵收
鈔錄費每百字徵收一角不滿百字者亦按百字計算
繙譯費每百字徵收二角不滿百字者亦按百字計算
行政訴訟不收審判費其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亦同
本條例自行政訴訟法施行之日施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行政訴訟費條例全文共 6 條,最新異動日為 36.05.27,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