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4 條(立法委員之選舉)
- 1.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 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 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 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
- 2.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 3.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 4.立法院經總統解散後,在新選出之立法委員就職前,視同休會。
- 5.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 6.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立法院應於三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七日內追認之。但於新任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後發布者,應由新任立法委員於就職後追認之。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 7.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
- 8.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憲法第七十四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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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規定立委 113 席,採單一選區兩票制,政黨票須過 5% 門檻,並設極高領土變更門檻。
Q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規定了什麼?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立委自第七屆起共 113 席(區域 73、原住民 6、不分區 34),任期四年,採單一選區兩票制,政黨票須過 5% 門檻才能分配不分區席次,當選名單女性不得低於二分之一。本條同時規定領土變更須經全體立委 1/4 提議、3/4 出席、3/4 決議,再經全民複決過半數同意,是台灣憲政體制中保護領土完整性最堅固的鎖。
白話解讀
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台灣有 113 位立委、為什麼選票有兩張、為什麼有「不分區立委」這種選不出來的人卻能進國會?答案全在這條。本條規定立委席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這個數字是 2005 年第七次修憲的成果,把原本 225 席砍掉一半。同時建立「單一選區兩票制」:你投兩張票,一張選你選區的候選人(73 個區域席次,每縣市至少一席),一張選政黨(34 個不分區席次,5% 門檻才能分配,且當選名單女性不得低於二分之一)。原住民另選 6 席。但這條真正的威力不只在席次規則,它還規定了一個你很少聽說但極重要的權力:中華民國領土,沒有經過全體立委 1/4 提議、3/4 出席、3/4 決議,再經全民複決過選舉人總額半數同意,不得變更。這就是「領土保障條款」,一道極高的鎖。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為 2005 年第七次修憲核心成果,規範立法委員席次(113 席)、選制(單一選區兩票制)、政黨票分配規則(5% 門檻 + 女性名單保障)、任期(四年)、不逮捕特權及領土變更程序,是台灣國會結構、政黨競爭規則與領土保障機制的根本設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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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為什麼立委選舉要投兩張票?▾
依本條第一項,立委席次分為三類:區域立委 73 席(依縣市人口比例分配,每縣市至少一席)、原住民立委 6 席(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 3 席)、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34 席。前兩類投候選人,後一類投政黨,這就是「單一選區兩票制」。內行人提示:政黨票決定不分區席次,但要拿到 5% 以上才能分配,是 2005 年修憲時為避免國會碎片化的選擇。
Q2立委有不會被逮捕的特權嗎?▾
有一個有限的「不逮捕特權」。本條第八項規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注意三個關鍵限制:一是「除現行犯外」(當場犯罪可逮捕);二是「會期中」(休會期不受保護);三是「非經立法院許可」(可申請許可逮捕)。內行人提示:這個特權是為保護立委會期中能自由行使職權,不是給立委「免死金牌」,一旦休會立委跟一般人一樣受司法追訴。
Q3如果中國要求台灣統一,憲法上要走什麼程序?▾
依本條第五項: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委 1/4 之提議、3/4 之出席、出席委員 3/4 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公告半年後,再經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且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才能變更。內行人提示:這個門檻在憲法上是極高設計,比修憲門檻還高,本身就是兩岸現狀的法律維持機制。
Q4立法委員 113 席怎麼分配?▾
區域立委 73 席(依縣市人口比例,每縣市至少 1 席)、原住民立委 6 席(平地、山地各 3 席)、不分區立委 34 席(政黨票分配)。
Q5單一選區兩票制是什麼?▾
選民投兩張票:一票選區域候選人(最高票當選),一票選政黨(依得票比例分配不分區席次),2005 年第七次修憲導入。
Q6不分區立委 5% 門檻是什麼?▾
政黨票要拿到 5% 以上才能分配不分區 34 席,低於 5% 即使累積數十萬票也分不到,源自德國基本法的 Fünf-Prozent-Hürde。
Q7立委不逮捕特權是什麼?▾
會期中除現行犯外,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拘禁,保護立委自由行使職權,但休會期或現行犯不適用。
Q8領土變更程序怎麼走?▾
全體立委 1/4 提議 → 3/4 出席 → 3/4 決議提案 → 公告半年 → 全民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門檻比修憲還高。
Q9立委席次怎麼算的?▾
依本條第一項固定 113 席,區域立委依各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選舉區。
Q10彈劾總統怎麼進立法院程序?▾
全體立委 1/2 以上提議 → 全體立委 2/3 以上決議 → 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Q11不分區立委女性名單怎麼安排?▾
本條第二項規定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女性不得低於二分之一,是憲法強制規定,違反則名單無效。
Q12區域立委 vs 不分區立委差在哪?▾
區域立委用單一選區多數決選出代表選區選民,不分區用政黨比例代表制反映政黨整體支持度,兩者選制邏輯完全不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區域立委 | 原住民立委 | 不分區立委 |
|---|---|---|---|
| 席次來源 | 依縣市人口比例選出,每縣市至少 1 席(共 73 席) | 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各 3 席(共 6 席) | 依政黨票得票比率分配(共 34 席,門檻 5%) |
| 投票方式 | 選民投候選人票,最高票當選(單一選區多數決) | 原住民身分選民投候選人票 | 選民投政黨票,依比例分配名單 |
| 性別保障 | 無強制規定 | 無強制規定 | 政黨當選名單女性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
| 小黨進入難度 | 極高(需在單一選區勝出) | 高(族群選票集中度高) | 中等(過 5% 門檻即可分配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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